浙江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将施行 加强基层基础反恐、海域反恐
中新网杭州4月22日电(记者 张斌)22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下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该《办法》在加强基层基础反恐工作、海域反恐、对网上购买有关特定物品的信息进行筛查和分析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为更好执行反恐怖主义法,浙江从工作实际出发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补充,并将该省在G20杭州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以法规形式加以固化。
浙江宁波舟山港反恐演习现场。(资料图) 张斌 摄
如《办法》就利用网格管理优势和经验提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做好相关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网格管理人员应做好网格管理区域内反恐怖主义基层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发现涉嫌恐怖活动信息、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等。
浙江省反恐办常务副主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石小忠表示,基层要将反恐基层基础工作与综治网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反恐专门工作与网格员群众工作结合起来,“结合浙江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程,夯实反恐怖工作基层基础工作根基。”
同时,《办法》还在加强海域反恐、对网上购买有关特定物品的信息进行筛查和分析等方面等方面体现浙江特色。
加强海域反恐方面,《办法》规定沿海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域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协作机制,制定海域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海域联合执法和应对处置海域恐怖事件联动演练等。
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反恐演练现场。(资料图) 张斌 摄
《办法》就加强对网上购买有关特定物品的信息进行筛查和分析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特定物品目录加强对通过网络服务平台购买特定物品信息的筛查和分析,发现可能用于制作武器、弹药等危险物品的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石小忠介绍,在反恐信息化工作上,浙江将建立省级反恐怖情报中心,与综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无缝衔接,“深度融合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不断提高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对疑似恐怖分子能及时感知,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范,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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