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中国 >

政务新媒体买粉丝将判不合格

2019-04-19 16:07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综合《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消息:国办4月18日发布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简称《检查指标》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最新检查、考核指标发布
  政务新媒体买粉丝将判不合格

  本报讯 综合《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消息:国办4月18日发布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简称《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首次明确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将从今年起与政府网站一并被纳入检查范畴。据了解,今年6月预计将对照新出台的两份指标开展第一轮检查。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移动端的政务新媒体发展也颇为迅速。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单项否决指标包括“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几项内容。

  继去年国办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后,检查指标首次将政务新媒体纳入量化考核,开启政务新媒体监管元年。据介绍,上述指标设计都是“问题导向”。主要是针对以往抽查中发现的政务新媒体存在的信息发布不严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网民反映或者媒体曝光较多的问题专门增设。

 

  值得一提的是,“互动回应”方面指标规定,出现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和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中的任意一种情况,该政务新媒体都将被判为不合格。

  据悉,考核指标的考核对象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即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对主管责任单独计分,可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压实监管主体责任。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大了对监管工作的考核力度,采用阶梯式考核,同样增加了单项否决指标,突出主管单位的连带责任。扣分指标则对通报整改的时限、抽查检查的比例作出要求,将全面监管、网民监督、集约整合、年度报表、网站域名等纳入考核内容,并规定“未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扣10分”,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

  “检查指标和考核指标首次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统一体系进行检查,充分说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互动交流中互联互通的重要性。”清华大学电子政务实验室副主任张少彤说。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金融领域第一媒体

更多服务
友情链接

京ICP备11011451号-1

举报热线:(010)12377

举报邮箱:xinhua_ljzjr#ljzjr.cn(#替换@)

合作QQ:1447260813

中国金融时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8 ljzjr.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