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保护世界军运会知识产权规定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实习生刘欢 侵犯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保护世界军运会知识产权作出专门规定。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今年10月将在武汉举办。国防部、武汉市政府与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达成共识,认为必须“保护国际军事体育的名称、标志和世界军人运动会概念的所有权”。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行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是举行国际性大型运动会的惯例。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等都制定了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作为专业特征明显的国际性赛事,仅靠国家现行的特殊标志、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足以对军运会知识产权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保护。
《规定》明确,军运会知识产权由执委会通过特殊标志登记、商标注册、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域名注册等方式依法获得保护。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军运会已向原国家工商总局、版权局和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军运会的会徽、吉祥物、奖杯、奖牌、宣传片、兵兵表情包、视觉识别系统规范等的知识产权保护。
武汉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该局拟建议武汉市政府建立保护军运会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便及时向职能部门移送线索。
“《规定》的颁布,对促进军人运动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湖北省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交给湖北的任务意义重大。”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行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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