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8)》发布 广州中院夺冠
司法公开形式不断创新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8)》发布广州中院夺冠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万静 《法治蓝皮书(2019)》今天面世。蓝皮书收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披露,通过对全国81家法院在2018年司法公开情况的评估,透明度排名前十位的法院依次为:广州中院、海口中院、浙江高院、南京中院、宁波中院、吉林高院、长春中院、成都中院、吉林中院、四川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排名第19位。
《报告》称,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深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全国各级各地法院的共识。司法公开形式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更加人性化。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全新的司法公开形式,如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微信小程序等,并将其与传统网站公开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公开形式。不过,社科院在《报告》中也建议,各级法院在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时,在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知情权的同时,确保其隐私权、信息自主权不受侵害。
《报告》评估还发现,2018年全国法院网站建设越来越能够体现以人为本,体现当事人的需求导向。有的法院直接在门户网站上提供了诉讼费的计算公式。有的法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主动公开一些当事人需要的实用信息,如大要案信息、司法鉴定文书和司法拍卖公告等信息。还有的法院为特殊当事人提供便利,81家法院中,有56家都有辅助视力障碍者浏览网页的字体放大或者语音播放功能,占比为69.14%,便利了视力障碍者获取司法信息。
但是《报告》也披露,全国法院执行公开情况仍然不容乐观。执行指南、执行查询、终本案件信息、执行曝光、执行惩戒、执行举报这六项二级指标中只有执行指南和执行举报两项得分率超过50%。执行信息公开少、内容不全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执行流程的公开率不高。社科院调查发现,80家法院(除最高院)中仅19家公开了执行流程或者执行流程图,占23.75%,这不利于普通当事人了解执行过程。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