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政务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打通政务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县级政府在2018年信息透明度多项指标测评中表现不佳专家建议
□ 本报记者 万静
3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透明度报告),对我国100个县级政府,围绕政府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5方面,在2018年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县级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质量、时效等方面,还存在很多短板,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超八成未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是政府在重大决策制定环节,有序引入公众参与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政府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路径。
但透明度报告显示,我国县级政府层面的重大决策预公开,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县级政府在整个政府决策征集意见环节中,信息公开的力度都急需提高。具体表现为:
在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方面,100个被测评对象只有16家县级政府予以公开,也就是说有84家县级政府没有公开事项目录,占比超八成;在重大决策草案征集意见信息方面,有38家县级政府未公开2018年度的重大决策草案征集意见信息,占比近四成;在征集意见反馈情况方面的信息公开质量也不高,有70家县级政府未在其门户网站公布2018年对重大决策草案征集意见的反馈情况。
报告执笔人、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说:“重大事项决策与公民、企业利益以及当地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保障政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实现民主、科学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县级政府在重大决策的公开情况差强人意,需要引起重视,因为这直接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果。”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程度,是衡量整个“双随机、一公开”透明度的重要参考标准。但根据社科院透明度调查结果,有52家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未公开本级政府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而且,即便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内容也不全,比如未包括抽查依据的、未包括抽查主体的等情况,规范化标准化情况堪忧。
教育信息透明度近三年原地踏步
2017年,社科院首次将我国100个县级政府纳入政府透明度评估范围内。记者通过对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连续3年的跟踪评估发现,我国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记者发现,对于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县级政府基本都能完成“规定动作”,如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文件等,但也仅仅是完成硬性要求的“底线”。
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当下,“互联网+政务”已成“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必然趋势,政府信息公开的升级换代更应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搭建政务App、政务微博、微信,方能更精准地发布政府信息,有效地促进政民互动。
遗憾的是,有相当部分县级政府对于搭建新媒体政务发布平台不太“感冒”,内生动力明显不足。有的县级政府即便有所谓的政务媒体“矩阵”,利用率也极低。
在教育信息透明度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县级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
但是记者梳理发现,县级政府这3年来对于教育信息“透明度差”的情况没有改善,相当于“原地踏步”。
比如《2016年度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通过对我国100个县级政府网站观测评估发现,仍有近一半的县级政府,未公开本年度义务教育划片信息、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等。
在《2017年度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评估结果中,依然有接近半数县级政府未公开本地区小学招生范围以及本地区中学招生范围等信息。
到了2018年,教育信息透明度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观,甚至还在悄悄下降。根据社科院调查结果,仍有40家县级政府未公开本地区小学招生范围,42家县级政府未公开本地区中学招生范围;74家县级政府未向社会公众公开2018年本地区小学招生人数,66家县级政府未公开2018年本地区中学招生人数;35家县级政府未公开幼升小或小升初普通学生招生入学条件,31家县级政府未公开幼升小或小升初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条件;84家县级政府未公开公办或民办的普通中小学招生简章。
“最后一公里”政府透明度提升缓慢
记者发现,在2018年政府透明度测评中,社科院选定的100个县级政府,辐射面更加广泛。
吕艳滨向记者介绍,他们将以前开展政务公开试点的100个县(市、区)保留了50个,又从非试点省份按照GDP排名,抽取50个县级政府作为评估对象。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