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首槌有何深意?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首槌有何深意
◆ 明确部分判决临时禁令并存适用规则
◆ 统一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人
◆ 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 我国司法对所有知识产权人一视同仁
□ 本报记者 张晨
3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担任此案审判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成立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这起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即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瓦莱奥公司涉案专利权的侵害;在部分判决已经作出的情况下,瓦莱奥公司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应当如何处理。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
专利侵权案件中就侵权问题先行作出部分判决有什么意义?临时禁令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何在?本次庭审中专家辅助人和技术调查官同时在庭,是否会成为日后专利案件审理的常态?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案的审理从哪些方面体现出审判体制创新?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AR、分角色同步圈画、语音识别、电子签名……一系列现代化手
段令庭审细节一目了然
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现实增强技术(AR)展示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分角色同步圈画技术展示图纸、语音识别技术自动生成笔录、电子签名技术生成电子笔录原本……一系列现代化手段让整个庭审过程一目了然,让旁听席人员也能把证物细节看得一清二楚。
“不管是合议庭还是上诉人、被上诉人,各自的前期准备都非常充分,尤其是证据交换,让合议庭能够非常准确地概括出这个案件的争议点。”旁听庭审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对于庭审效率颇为赞许。
记者注意到,本案的5人合议庭中有4人具有博士学位,一人具有理工科背景。其中3人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一人借调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人借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合议庭成员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精良。担任审判长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拥有30多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经验。庭审中,专家辅助人和技术调查官同时在庭。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室研究员管育鹰告诉记者,如此豪华的审判团队,是因为这个案子涉及专利发明侵权,疑难、复杂,又涉外,对于日后技术类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实体方面,专利侵权保护向来是一个疑难问题;程序方面,这起案件涉及到部分判决和行为保全,如何适用这些规则,值得探索。”管育鹰说。
这一案件不仅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早在一审阶段,也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例先行判决的案例。
原告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下称瓦莱奥公司)是一家法国的汽车雨刮器供应商,是法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巨头Valeo(通常译为法雷奥)集团旗下的一家企业。因认为被告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富可公司)以及卢卡斯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少强生产的若干型号雨刮器产品侵犯其专利权,瓦莱奥公司起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请求认定3被告侵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1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先行判决,判令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先行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原审被告陈少强经法庭传唤并未到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合议庭最终当庭宣判,驳回上诉人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上诉请求,维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二审受理费由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共同承担。此案有关侵权赔偿部分将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继续审理。
首次探讨部分判决制度和临时禁令制度的关系,明确两种制度并存时的适用条件和规则
“一审法院为什么要作出先行判决?这是出于效率的考量。”郭禾告诉记者,损害赔偿的确定非常困难,先行认定侵权停止侵害,被告一方就不能够再继续侵权行为,能够给予知识产权充分及时的保护,在其他国家也是很普遍的做法。
下一篇:西藏民主改革是历史必然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