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爆炸事故续:事故现场下风向空气质量均达标
中新网南京3月27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7日17时许公布,27日6时,响水“3·21”爆炸事故现场继续进行清理作业和污染废水处置工作。事故现场下风向空气质量均达标;新丰河闸内地表水超标严重,新农河闸内部分项目超标,新民河处置外排水持续达标;园区下游灌河水质持续达标。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环境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园区河流闸内、闸外及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3月22日,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镇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核心周边一企业一片狼藉。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据公布,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由于前期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出现苯超标现象,对其进行加密监测,26日18时、20时苯浓度均为0.007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
新丰河:闸内27日6时氨氮浓度为228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113倍,氨氮浓度严重超标,23日以来超标均在89倍以上;苯胺类为5.61毫克/升,超标55.1倍,超标倍数仍处高位;二氯甲烷为0.32毫克/升,超标15倍,从变化趋势看,超标倍数在5.2-20之间,虽波动较大,但持续处于超标状态;化学需氧量为339毫克/升,超标7.5倍,从变化趋势看,化学需氧量小幅波动,超标倍数在7.2-8.9之间。闸内二氯乙烷、三氯甲烷、苯也有超标。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农河:闸内27日6时化学需氧量为108毫克/升,超标1.7倍;氨氮为4.76毫克/升,超标1.4倍;苯胺类为0.13毫克/升,超标0.3倍。25日-27日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较高;氨氮浓度波动较大,总体处于超标状态;苯胺浓度持续下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新民河:河水26日起开始处置外排,至27日6时外排水持续达标。
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灌河入海口2个点位至27日6时持续达标。
根据爆炸事故的污染特征,经专家会商,确定此次环境空气应急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室内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限值0.2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表明环境空气中该物质浓度是安全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