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对西藏地方和西藏各族人民,民主改革是“一次新生”
中新社北京3月2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7日发表的《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指出,六十年前的民主改革,是西藏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对西藏地方和西藏各族人民而言,是一次新生。
图为胡凯红介绍此次发表的白皮书。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历史上,西藏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上百万农奴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境地。
白皮书以事实和数据回顾了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阐述民主改革这一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以及西藏彻底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历程。
旧西藏法律将人分为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白皮书指出,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又称“三大领主”)剥夺了农奴的一切权利,共同掌握对农奴生杀予夺大权,集中占有以土地、牧场为主的生产资料,对农奴的人身控制和奴役极其残暴,并对农奴进行野蛮的苛捐杂税盘剥,还利用宗教对社会进行严密的精神控制。
“无论从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民主,还是从人权的保障角度来审视,农奴制都是野蛮落后的社会制度。”白皮书中强调,时至20世纪50年代,封建农奴制度的存在完全背离人类历史发展潮流。这样一种制度是文明的耻辱,注定要被历史抛弃。
白皮书回顾,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1956年,联合国专门通过了《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一切实际而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逐渐地和迅速地加以完全废除。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启了中国历史的崭新时代。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正式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白皮书介绍,20世纪50年代,废除农奴制已成为新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新疆彻底废除了残余的封建农奴制(伯克制),甘肃、四川、青海等省藏区也陆续进行民主改革;云南废除了傈僳族、景颇族、佤族的家长奴隶制和永宁摩梭人的奴隶制等。
面对已走到尽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十四世达赖喇嘛和西藏上层反动集团不仅不思改革,还极力维护这一制度。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中的上层反动分子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回顾这段历史,白皮书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和彻底平息叛乱,同时放手发动群众,实行民主改革。
此后,民主改革在西藏农村、牧区、寺庙、城镇等陆续展开。白皮书强调,西藏民主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腐朽的社会形态被进步的社会形态替代的必然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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