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返利、虚拟货币…警惕非法集资犯罪10种新套路
2019-05-15 08:16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韩杰介绍了非法集资犯罪最具欺骗性、迷惑性的表现形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
5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打击经济犯罪有关情况。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韩杰介绍了非法集资犯罪最具欺骗性、迷惑性的表现形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重识别。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明目诱骗公众上当,越来越多的案件体现出攀附国家政策,以国家倡导的创新、扶贫、慈善互助、养老等政策为幌子从事犯罪活动,欺骗性越来越强。有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特别注意: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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