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网络版权保护的“制度篱笆”
2019-05-08 09:39:37 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周东洋
近些年,我国网络版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据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研究调查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达7423亿元,相比2017年的6364.5亿元增长16.6%。其中,以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和网络视频为三大支柱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占比达85%。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整体用户付费规模接近3686亿元,同比增长15.8%。用户付费规模占整体市场规模的比重从2016年的44%增到2018年的近50%。
“当前,在版权工作中要重点实施对网络版权的严格保护,这既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版权保护的内在逻辑。”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近日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表示。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在会上发布了《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报告指出,40年来,我国版权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版权制度已成为新时代激发内容创新、促进文化繁荣的基础规则和重要保障。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生态持续好转,网络版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在司法保护方面,版权审判规则日趋完善,审理模式不断创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版权审判规则日趋完善。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案件审理模式不断创新,审理效率提高。但与此同时,图片作品侵权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公众号抄袭、非法转载现象严重,案件区域集中态势非常明显,刑事案件中,游戏作品仍然是“重灾区”。
报告认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我国5G发展进入快车道,新技术与内容产业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为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提供了新方法和新模式;版权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愈加严格,提升了用户的付费意愿,数字内容产业的规范发展使得商业模式进一步升级,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融媒体时代内容分发的碎片化、社区化,社交平台成为传播作品的重要载体,各大互联网平台依托技术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探索网络版权保护新路径,在网络版权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认为,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现行著作权法律制度不能适应产业发展新需求;侵权盗版方式“去中心化”增加版权保护难度;内容产业“重产轻质”创新能力不足;版权国际应对面临更多挑战。
对此,于慈珂称,我国网络版权工作还需要做到“四个保护”:一是在力度上加强保护。我国目前仍处于版权矛盾和纠纷高发期,版权保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在范围上全面保护。即对所有的版权主体、客体和版权活动依法实施保护。三是在程度上适当保护。版权保护不能脱离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不能弱化保护,也不能过强保护。四是在效果上有效保护。要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从法律制度上解决版权保护中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
报告建议,加快推进《著作权法》修订进程,完善版权制度体系;鼓励创新激发原创动力,推动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创新版权治理模式,建立协同治理联动机制;推动版权信息共享,促进交易平台透明化。
对于网络版权产业如何健康发展,于慈珂建议做好三项工作:继续推进网络版权产业态快速发展,建立维护良好网络版权生态;促进区域网络版权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培育发展版权重点特色产业;推动网络版权产业形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版权内在的创新属性,重点推进网络版权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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