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产生长尾效应,会给媒体带来丰厚回报!
4月26日,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期间,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协办的媒体融合发展的版权保护与运用主题分会在北京召开。近50家主流媒体的代表、法律人士、技术专家等100多位嘉宾以媒体融合为背景,围绕版权保护、版权运用两大主题展开了研讨。此次主题分会由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主持。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主持主题分会
在主题分会的圆桌论坛环节,中国行业报协会执行秘书长、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执行理事长刘灿国和5位来自一线的媒体人、法律专家、律师从媒体视角出发,围绕新闻作品、图片作品版权保护、维权和交易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展开了对话交流。
中国行业报协会执行秘书长、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执行理事长刘灿国主持圆桌论坛
版权产生的长尾效应,会给媒体带来丰厚回报版权是媒体尤其是广电媒体的无形资产,那么该如何管理版权?
中央电视台版权和法律事务室主任郑直在主题发言中认为,“对于广播电视单位而言,如果没有版权,难以进行正常播出、难以开展产业经营、难以实施对外传播、难以推动媒体融合。”
郑直指出,在央视,全链条的版权已经发挥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央视已从产品策划、节目生产、版权采购等6个维度开展版权管理工作。以产品设计方面为例,央视在节目立项策划之时,就要根据其使用形式、播出范围、开发渠道,确定版权的管理颗粒度、清算范围和权利归属。
“只要你紧紧握住版权,深刻理解市场,打开你的脑洞,版权的无限复制性所形成的长尾,将会给你带来丰厚的回报。”郑直认为,广电单位要有全版权思维,从加大保护、市场意识、优质内容等6个方面开展版权运营。
付费阅读是提高新闻版权价值的一种尝试付费阅读既是媒体融合转型的一种尝试,也是保护版权的途径。
财新网总编辑张继伟主旨发言中指出,付费新闻是媒体商业模式的一种探索。“媒体的商业模式,从原来的广告模式,后来变成了流量模式,为什么变成流量模式?因为媒体失去了它的渠道的独占性。”张继伟认为,媒体要改变唯流量的模式,付费新闻是一种比较好的探索方式,而且付费是可行的。因为阅读的消费升级、有质量新闻的短缺、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付费阅读提供了实现的可能和条件。
张继伟也谈到,“我们做付费阅读,也希望能够提高我们新闻产品的版权价值。”但是,目前也遇到很多困难。比如,很多人的版权意识还不高,质疑新闻是否有版权;目前网络平台的洗稿现象也很严重;维权成本过高,成本和收益不对称。
张继伟呼吁,各方共同努力,提高互联网的版权意识、改变互联网的版权文化。
二次使用侵权案件判决要考虑使用者的审查能力保护版权并不意味着不能使用,而是要在尊重权利人著作权基础之上的合理、正当使用。那么,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子英在演讲中指出,“对于二次使用到底有没有一个原则?我觉得这个原则很明确,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但林子英也指出,法院在判决侵权案件时,也要考虑二次使用者对所使用内容的审查责任、审查能力,而且要对行业、行业的运营模式有所了解。要根据其审查能力的大小,从而来判断其到底应当要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这样的司法判例,才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
确权是基础、行权是核心、维权是保障版权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它至少包含了确权、行权、维权在内的多个环节。人民网法务部主任滕力在主题发言中认为,“版权保护有三个主要的环节,确权、行权和维权,确权是基础,行权是核心,维权就是保障。”
滕力结合人民网的版权工作指出,人民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在分发时都有原创的标志,授权获得的作品也获得使用许可授权,权属比较完整。确权以后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内容的行权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互换、版权消费、渠道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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