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的金融科技将是未来不再谈金融科技
自中国保险报网文章 金融科技经过几年的发展,到了重新审视的时刻。这个审视,既是对科技的审视,也是对金融的审视。科技在金融领域的有效应用,可使金融更好地发挥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当科技被赋予金融能力,科技的功能可以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当科技在金融领域不恰当地应用,会给整个经济体系(包括宏观和微观个体)造成巨大的风险。当科技的功能与金融的规律发生错位,科技就不能发挥金融能力而走向歧途。只有客观准确地理解各类金融科技的功能,深刻领会各类金融业务的性质和规律,并创造性地将两者相结合,才能有效提升金融科技的金融能力,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体系,不是简单的资金流。金融业务与一般商品不同,不是一个简单的买卖交接,而是整个服务过程。比如贷款,并不仅仅是放款的那一刻,而是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直至贷款收回或不良资产处置的全过程。再比如存款,不仅仅是存款的那一刻,而是包括开户、存款、反洗钱、利息支付、取款直至销户的全过程。
金融科技必须注重这个全流程的应用,单纯强调快,不能解决真正的金融问题。即使是支付领域,也不仅仅是一个快字能解决的。前期许多人,都集中在“快”字上做文章,或者说,更多的是把注意力集中在怎么把钱从一端送达另一端。比如普惠金融要解决所谓最后一公里问题,效果不彰,误区就是只关注“快”,只关注了资金的送达。
技术是人的创造,需要人的主导,是人运用科技更好地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科技本身并不会提供金融服务。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例,首先,融资贵的原因:一是资金成本决定的。资金成本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即使利率没有市场化,利率是由央行基准利率决定的,金融科技对此根本无能为力。二是贷款利率除了由资金成本,还由借款人的风险溢价决定。金融科技不能提高借款人的道德水平、也没有能力提高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不能改善借款人的风险水平。金融科技在这方面,最多能降低一些贷款人的操作成本,但这在贷款成本中是微乎其微的。现实中,所有以金融科技为背景的贷款企业所发放的贷款基本上都是高利率。其次,关于融资难。我们必须明确,贷款的贷与不贷,本身就是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过程,有资金需求不等于就应该得到贷款。金融科技没有能力改善借款人的风险水平,因此,金融科技在这方面起到的作用应该是让贷款人更好地识别不该获得贷款的借款人,让他们贷款更难,同时在一些场景中让贷款人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更有效的风险管理。
避免夸大的宣传和不当名词误导技术的应用方向。对于一些技术名词及功能的夸大宣传和解释,同时由于对金融业务本质、逻辑的不理解,导致技术应用的异化与扭曲。比如关于区块链,首先,片面强调分布式账户,把分布式这个概念绝对化。分布式账户只是一种信息的储存方式,本身不是会计意义上的账户。而作为对立面的所谓集中式账户,实际上是一整套会计意义上的账户体系。任何现代经济体,只要进行核算,就需要有这样一套账户体系和记账规则。至于会计信息如何储存,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其次,区块链上的信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只是在技术上解决了信息储存的安全性问题。但一些人却把这个概念引申为真实,进一步是可信,再进一步是信用,于是可以据此放贷款了。殊不知,信贷审查所讲的信用,不仅是信息的可信,还是信息能够证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更何况,不可篡改的信息不等于是真实的信息。第三,数字货币、代币、权证、token,同一个词不断地更换中译名词,随着中译名词的变化,不断进行演绎。实际上,这只是一串加密数字代码。如何应用,需要依据不同的金融逻辑。比如,最近摩根大通发行的摩根币,按照摩根大通所公布的规则,实质就是加密数字形式的银行本票,可以在特定的范围内支付结算。第四,包括区块链技术的其他冠以“金融”的技术,在宣传中都混淆了“去中心”与“去中间环节”的概念。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中心、中介,是有效交易的必需,许多金融科技本身就形成一个中介或中心,这与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传输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是不同的。再比如,信息对称。不是说只要充分获得或看到信息,就是信息对称。应该是在一定知识层面上的信息对称,即获得信息的人对所获得的信息有相应的知识或认识能力。P2P 之所以没有普遍意义的成功,就是因为即使是严格意义的 P2P,投资人和融资人关于投资项目的知识根本不在一个水平层次上。就这样,把一项技术说得云里雾里,搞得一些创业者顺着这些莫名其妙的解释去开发应用,当然只能走向歧途。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