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风向标│科创板规则、制度集中井喷;金融对外开放成
上交所发布6项科创板业务规则
3月1日,上交所集中发布的6项科创板业务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这些业务规则明确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制度安排,确立了交易所试点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审核的基本理念、标准、机制和程序。
另有4项配套指引同步发布,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证监会公布《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3月2日,证监会官网公布第154号令《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监管办法》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减持、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终止上市和其他事项7个方面做出监管要求。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和《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
3月3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和《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明确保荐机构应优先推荐三类企业: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上交所就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答记者问
3月7日,上交所就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答记者问。上交所表示,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现在就可以申请开通相关权限。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会员也无需向本所申请办理其他手续。
科创板对于投资者有50万的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要求。关于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上交所表示,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对于2年的证券交易经验,上交所明确,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无需满足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和交易经验条件。
科创板上市审核系统投入运营,审核信息全程可查
3月18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系统正式投入运营,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信息披露网站也在第一时间亮相。通过该网站,可以实时查询项目审核状态,查看发行上市最新审核信息。网站内容主要分为公告通知、信息披露、项目动态、法律规则、监管措施、业务办理等七项。
上交所公示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月21日,上交所官网消息,经遴选委员会审议,上市委、咨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已形成,此次公示的上市委委员候选人共计48人。上市委人员主要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市场机构、证监会系统等;咨询委则主要来自从事科技创新行业的专家、企业家和投资专家组成。
上交所有关人士称,未来的审核将分行业进行。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审核职责由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与上市委共同承担。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
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申报前后新增股东如何进行核查和信息披露、股份锁定,实际控制人认定,与PE、VC等机构间的“对赌协议”的处置等问题,以提高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透明度。
深圳金管局:积极配合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
证券时报3月28日消息,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深交所全力推进注册制改革筹备工作,并就改革事宜与证监会保持沟通,积极争取创业板注册制试点。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主板公司分拆子公司到科创板上市细则一定会出
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市场高度关注的主板公司分拆子公司去科创板上市的细则一定会出。
─关键词2:金融对外开放─ 证监会:欢迎境外长期资金;扩大境内股票及其他衍生品市场开放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