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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正式实施 资本市场迎改革窗口期

2020-03-04 03: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留意到,沪深两市交易所3月1日均发布落实新《证券法》的相关配套保障。中国债券纳入该指数后

  资本市场迎改革窗口期 新《证券法》昨起实施

  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分步实施

  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步伐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深交所也将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仅如此,公司债、企业债的公开发行也实行注册制……3月1日起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实施,根据国务院印发落实新《证券法》通知要求,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分步实施,改革施行前继续实行核准制。随后,沪深两市交易所分别发布落实相关配套举措。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丽莉、张忠安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查阅获知,该通知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核准制。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留意到,沪深两市交易所3月1日均发布落实新《证券法》的相关配套保障。对于推进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方面,上交所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细化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优化科创属性论证程序;做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方面的注册制实施及准备工作,依法受理、审核由证监会负责做出注册决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深交所也表示,将借鉴科创板经验,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突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新证券法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政策红利的释放也将加速促进整体资本市场向健康稳健状态发展。”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突出了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专业人士:企业上市和退市程序更加精简化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分析称,证券法对于存量上市公司来说可以更好地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拓展更大市场。新证券法增加了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具体制度和安排,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融资;而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新证券法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可以看出,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非公开发行的条件和程序,其或将实现注册和豁免注册机制,使得企业的上市和退市程序更加精简化。在李湛看来,证券法仍存在改善空间。他说:“由于企业直接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在新证券法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我们认为也不会很大程度降低信息披露和合格的成本。应当针对不同发行者采用相对简化、成本更低的发行安排,这样将有效减少企业直接融资的成本。”

  兴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德伦则认为,新证券法明确了 A 股市场将实施注册制,这有利于吸引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公司上市。“我们认为随着股市生态的逐渐改善、 完善,A股市场将逐渐具备走出长牛的制度条件。”

  公司债、企业债发行自3月1日起实行注册制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丽莉)中国证监会于3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随后,发改委也发布《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20]298号)文件规定企业债由指定的两家机构审核(中债登和交易商协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要求两市交易所,应当督促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应当督促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对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中国国债“入摩” 或将引入超200亿美元资金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楚涵)2月29日,央行发布消息称,2020年2月28日起,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标志着有九只符合资格的高流动性中国政府债券被纳入上述指数,其中包括六只已发行的债券以及三只定于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发行的新债,纳入工作将在10个月内分步完成。预计可为中国债券市场引入超过200亿美元指数追踪资金。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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