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为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融资提供支持
中新网哈尔滨2月6日电(记者 史轶夫)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6日下午发布消息,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法人机构57家,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余额保持在200亿元以上,为一些通常意义上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融资提供支持。
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受到这次疫情产生的影响和冲击更为严重,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会进一步凸显。
为此,黑龙江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便捷”“低价”“担当”为原则,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融资增信功能和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是指由各级政府财政或国资部门出资、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
在申请担保企业申报资料尚未齐备的情况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不违背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尽快予以受理,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帮助企业尽快获得流动性支持。
在当前疫情比较复杂严峻的形势下,黑龙江省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取消反担保要求,使前景较好但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担保物较少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担保支持。
同时,为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新增业务的平均担保费率要降到1%以下。与此同时,对于有关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和经营压力,省政府将通过财政奖补方式帮助其降低经营成本。
此外,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有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将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法人机构57家,注册资本合计201亿元,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余额保持在200亿元以上,为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融资提供有力支持。(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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