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一步阶段性 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仕报道: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将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比例从30%统一调整为50%。
《通知》表示,在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规定的30%统一调整为50%,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通知》表示,由于2019年5月工伤保险费已经按照下调30%征收,为减少对参保单位缴费业务办理影响,与国家文件相差的20%在2019年6月份补调,即:2019年5月31日前(含当天)已经办理缴费登记且2019年6月仍参保缴费的参保单位,其6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下调70%执行,7月1日后恢复按照下调50%执行。在执行期限内,2019年6月1日及以后新办理缴费登记的参保单位,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下调50%执行。
此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统一调至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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