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郭金龙:众筹平台应加强审核,防止爱心受骗
【预见2020】专访郭金龙:众筹平台应加强审核,防止爱心受骗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9日电(魏薇)12月19日,由中新经纬主办的“财经中国2020V峰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以“创新的力量”为主题,邀请经济学者、企业代表和媒体高层等近300人与会,共同探讨经济创新发展的经验和路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专访时指出,网络大病众筹是单向自愿无偿的捐赠行为,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从模式来看,它给贫困患者的家庭提供救助,可以缓解患者家庭经济压力,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地推模式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 中新经纬付玉梅摄
郭金龙表示,此前新闻报道中地推人员按照人头有提成,地推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审查不严,导致提供救助者不能了解被救助者的真实情况,比如患者相应的医疗开支情况以及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等。但是对于提供救助者来说,更需要了解真实的情况,这就存在一定的冲突,所以提供救助者认为善心不能够真正给予最需要的救助者,也就可能带来所谓的“爱心受骗”。
郭金龙进一步指出,平台既然提供了众筹的渠道,并且通过该渠道获得了一定流量和其他展业的机会,那么就应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也有义务对受助者信息进行核实。互联网众筹对筹款个案一般只做口头询问和确认,没有第三方调查机构参与,审核漏洞较多,容易产生欺诈风险。平台可以委托给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使审核过程更为严格,否则平台无法提供真实信息,可能会带来较多负面影响,甚至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此外,郭金龙谈到,从发起筹款到用户提现期间,也会累积一定数量的善款,某种程度上存在资金池现象,资金池也有存在风险的可能性。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问题,但要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郭金龙表示,目前网络大病众筹平台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相应的监管制度,此类平台的母公司都是科技公司,通过互联网模式来从事业务,具有一定社会积极意义和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从严监管,对于资金池的问题,应由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监管办法,防范并化解潜在的资金池风险。
他进一步建议,可以借助行政的力量建立与社保、慈善基金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筹集资金与使用的监管制度,既要追踪善款使用的全流程,又要覆盖包括平台、资金托管机构、医院等多领域,确保公众的爱心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郭金龙认为,在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前,可以先建立行业自律公约,行业内的几家大病众筹平台共同探讨行业如何健康发展,在一些必要方面达成共识,如在地推时不能干扰病人正常生活和医疗过程,保证患者信息的真实性等。对于筹集到的善款使用,网络大病众筹平台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督职能,或者建立与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中新经纬APP)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