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打出“组合拳” 平抑肉价过快上涨
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于杨) 9月10日,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8月份畜肉类价格上涨15.0%,影响CPI上涨约0.71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供应偏紧,价格上涨23.1%,涨幅比上月扩大15.3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0.62个百分点。
多部门携手 稳生产保供应
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从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强化政策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具体看来,《意见》要求促进生产加快恢复,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
11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情况。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除了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加强监测调度和市场预警、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等措施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当务之急仍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他提到,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地方加快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以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增养补栏。支持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地方落实仔猪、种猪及冷鲜、冷冻猪肉运输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同时大力发展禽肉和水产品等动物蛋白替代品的生产。
为恢复生猪产能,抑制猪肉价格上涨,中央财政采取了一系列补贴支持措施。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介绍称,财政部出台临时贷款贴息政策。中央财政按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的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养猪企业扩大规模和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
财政部也将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并要求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进一步夯实生猪生产发展基础。同时,明确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职能,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支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等相关工作。
9月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负责人高永在今日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在用地上就是要切实保障生猪生产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多渠道结合 解决猪肉价格上涨难题
在保供应方面,《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冷库资源参与猪肉收储。合理把握冻猪肉储备投放节奏和力度,多渠道供应销售猪肉。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保障市场供应。
早在8月2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和牛羊肉,增加肉类市场供应。同时,还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继续鼓励扩大猪肉进口。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同时,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要求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猪肉价格上涨以来,发改委迅速向各地发出提示函,督促有关地方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按照时限要求,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彭绍宗介绍,截至目前,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2.3亿元,惠及困难群众达到1.29亿人次。
此外,《意见》强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提高保险保额、扩大保险规模,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9月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
建设长效机制 推动生猪生产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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