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力促有效投资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等举措,有利于专项债更快使用见效,促进地方政府优化安排项目进度,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进一步扩大,则意味着更多的基建、民生项目可获得专项债的支持——
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明确提前下达明年部分新增额度并扩大使用范围。
作为重要的逆周期调节政策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备受关注。专家认为,下一阶段,新政策将推动专项债更好发挥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发行量占全年额度超九成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着眼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今年以来,根据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各地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财政部最新统计显示,截至8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9626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50亿元,占全年新增债券发行额度的94.8%(一般债券占98.4%、专项债券占93.3%)。“可以说,新增债券发行已渐入尾声,为在9月底完成全年预定发行任务奠定了基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
对于今年以来地方债发行使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评价,“债券管理措施得当,债券发行平稳有序,市场交易日趋活跃,有力支持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济稳增长”。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举借一般债务,后者是针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举借专项债务。在这两种债券中,专项债券是“主力”,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万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15万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成为撬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通过发行专项债保障重点领域融资需求,项目投资领域不断拓宽。”郑春荣说。
在应对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中,积极财政政策一直受到高度重视。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8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经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把财政政策与货币金融政策更好地结合起来。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认为,在稳增长仍旧面临压力,逆周期调节力度仍需加强的背景下,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及“稳增长”“稳投资”方面,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是重要抓手,需继续支持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
提前下达额度助更快发行
“随着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工作接近尾声,如何进一步改进债券发行和使用管理也成为工作重点。”赵全厚表示。为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三方面措施,包括提前下达明年部分新增额度并扩大使用范围、扩大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强项目管理。
会议明确,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并扩大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总的来看,今年债务项目安排比去年启动更早,有利于地方政府在稳增长方面吃下‘定心丸’,妥善安排项目进度。从理念来讲,还是坚持有保有压,需要的项目、适合的领域可以放开,适当加大杠杆;不当的行业和项目,则坚决遏制。”郑春荣分析。
以往年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需要在每年3月份全国人大确定债务限额后开展,再加上额度下达、预算调整等程序,实际发行时间则更晚。为加快地方债发行使用进度,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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