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有望扩容 三方面变化值得期待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周 琳
我国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一枝独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还只是“幼苗”,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较大。更多金融产品被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可以让投资者有更多选择,也能提升全社会的养老财富管理意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信息显示,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这被市场解读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篮子”有望扩容。到底什么是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扩容将给普通百姓带来哪些影响?
三方面变化值得期待
2018年4月,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提出,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有益探索。自2018年5月1日起,对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
在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一年多以后,监管部门再次透露,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进展顺利。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认为,从监管部门关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表态看,格局更高,顶层设计更全面,考虑纳入的金融产品更多。一是明确账户制。账户制成为养老金投资者财富管理的基石之一。二是平台有望提升。根据监管部门信息,除2018年相关政策中考虑的中国银保监会的中保信平台与中国证监会的中登平台之外,还将进一步明确国家层面的、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三是账户内丰富的养老金管理产品超出市场预期。过去,业内人士大多预期只有商业保险、公募基金等财富管理产品有资格纳入养老金第三支柱“篮子”,但从此次监管部门表态看,“银证保”三家都将有份,银行提供银行理财产品,证券提供基金产品,保险提供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账户制是第三支柱的重要载体,专为个人养老投资而设。首先,账户与个人绑定,不随投资者职业、空间等的转换而发生转移;第二是税收优惠,只有通过该账户投资个人养老产品才能享受税收递延的优惠;第三是账户制并不针对特定的产品。在该账户下,投资者面对丰富的养老金管理产品,可根据年龄、风险偏好、税收优惠等进行产品选择,同时可以允许投资者进行产品间转换,有利于增进投资者福利。”鹏华基金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执行总经理焦文龙表示,从目前监管部门表态看,可能的制度设计一旦落地,有利于激发投资者个人养老投资的热情,从海外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实践来看,也都普遍采用类似方式。
平安基金副总经理付强表示,中国个人税延养老刚起步,不管是业务体量还是投资者数量,想要看到“爆炸式”的增长仍需时日。但建设养老第三支柱不论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还是个人养老质量来说都具有长远价值。
仍要注意保值增值
目前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在提高个人养老保障水平方面的作用还有很大发展潜力,三支柱之间的结构不平衡。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认为,我国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一枝独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还只是一棵“幼苗”。这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较大。同时,目前我国尚未制定有关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以及政策体系,仅在2017年出台了有关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递延政策相关文件,在上海等地小范围试点。我国应当从促进养老保障可持续的战略高度推进第三支柱的建立与发展,对进入第三支柱投资领域的金融机构实行资格认证准入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表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通过多支柱的养老金制度科学组合,实现政府、单位和个人的三方责任共担,才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促进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为什么要补齐个人养老保障“短板”?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熊军表示,养老资金管理的目的不是简单地战胜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某人30年前存1万元,这笔钱当时很“值钱”,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多年工资,存到银行每年收益5.5%想着将来养老用。目前发现,这笔钱根本不够用。换言之,把养老目标仅与CPI挂钩仍有局限性。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和各类金融机构与专业投资机构的作用,服务于家庭和个人财富积累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