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员:将在40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中新社北京4月9日电 (记者 陈康亮)谈及今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周晓飞9日在京表示,将在40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资料图:国家发改委。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周晓飞在当天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作如是表述。周晓飞指出,将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做法,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去年,国家发改委牵头,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构建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22个城市开展了试评价。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印发实施,今年要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县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周晓飞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中国各地区各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推出大量“放管服”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改善取得积极成效,在去年世行的营商环境排名中,中国由2017年的第78位大幅上升到第46位。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巩固和提升中国在全球营商环境的排名。
除了上述开展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外,周晓飞透露,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抓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开办企业、注册商标、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事项的办理环节、时限和成本,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做到利企便民惠民。
此外,将复制推广营商环境经验成果。周晓飞表示,北京市、上海市作为世行样本城市,主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对标国际前沿水平,着力推进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京沪两市的改革举措得到了世行的高度认可。其他参与试评价的城市,也都主动查找突出问题,出台了一批有针对性的“放管服”改革举措。今年,国家发改委将及时梳理总结北京、上海等各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提炼更多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带动更多地方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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