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陈振飞、倪连山提起公诉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振飞(正局级)、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倪连山(正厅级)提起公诉。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振飞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振飞(正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振飞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倪连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吉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倪连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连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倪连山在担任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吉林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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