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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提出16条措施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2019-08-01 16:53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新社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张素)全国已有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8月1日,记者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组数据。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 /p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日发布。这份文件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提出16条工作措施。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意见》围绕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

  《意见》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钱晓晨解释,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

  《意见》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具体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指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比如,通过大厅、网络、电话、巡回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意见》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钱晓晨说,“一平台”是指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这是今年最高法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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