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即日起开展5个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蒋肖斌)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今天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2018年,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追缴文物8400余件。2018年破获盗掘文物案件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9.56%、110.32%。
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指出,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和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
刘玉珠强调,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前一项紧迫工作。要切实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筑牢文物安全防护基础,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切实增强预警防控能力。要严查严改文物安全隐患,严防严控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统筹侦查资源,实行专案侦办;要双向追缴、提级追缴,强化国际执法合作,斩断文物犯罪链条;要研究文物犯罪规律特点,积极创新打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预警研判,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培训,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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