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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

2019-07-30 16:26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就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高校实习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

教育部。(资料图) /p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教育部。(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同时,部分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就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意见提到,要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

  此外,意见称,要从四个方面规范实习教学安排。一是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二是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三是科学制订实习方案;四是选好配强实习指导教师。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高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意见称,高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意见还称,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高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应当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同时,要做好学生权益保障。高校和实习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此外,还要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跟岗、顶岗实习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各高校要科学组织,依法实施。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意见还提到,要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高校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大力推动实习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实习基地。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校企双方的实习需求信息对接,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支持高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虚拟仿真技术在实习中的应用,鼓励开发相应的虚拟仿真项目替代因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等因素限制无法开展的现场实习。

  意见还指出,高校要加大实习经费投入,确保实习基本需求。要积极争取实习单位支持,降低实习成本,确保实习质量。

  最后,意见强调加强实习工作监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实习工作的监管,重点监督高校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经费是否充足、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对实习工作扎实、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效显著的高校予以表彰。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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