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底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
中新网昆明7月17日电 (缪超)记者17日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云南省所有州、市、县、区一般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通知》要求,至2019年底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7月底前,云南省各州、市、县、区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缴税等事项的办理窗口,统一组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材料、一次性录入、各部门并行办理。12月底前,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办理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020年底前全省将建设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并上线使用。
图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资料图)。 缪超 摄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推动信息集成,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打破政务数据藩篱,统一向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及时提供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信息数据,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提出了加快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登记办理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办事指南和办理标准,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将不动产登记登薄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提高登记效率。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实现“一站式”服务。
明确了要精简群众提交申请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此外,《通知》还对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完成数据整合落宗,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做出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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