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 央企首次进入督察范围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8日消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8个督察组将于近日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6个省(市)以及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工作。
据介绍,已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朱之鑫、黄龙云、蒋巨峰、张宝顺、焦焕成、杨松、李家祥、马中平等担任,分别负责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根据要求,督察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7大标志性战役和其他重点领域,结合被督察省份具体情况,每个省份同步统筹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一步压实责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针对央企,将重点督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现状,以及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处理解决情况等。
从2015年12月起,历时3年多时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全覆盖,并分两批对20个省级行政区开展“回头看”,共向地方移交500多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直接推动解决民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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