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近期曝光了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今天(7月7日)最高检态表态: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
首席大检察官表态: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
据最高检微信公号,7月3日至4日,最高检在河北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直接来到基层,与基层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长共商未成年人保护,聚焦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中的问题。
“请大家主要谈存在什么问题、难题。哪些需要上级机关解决,哪些需要检察机关解决,都可以提出来,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落实到位。”张军在开场白中提示大家。
“学校领导要注意观察有特殊表现的孩子,尤其是父母不在身边的住校生。包括学生小饭桌,是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党总支书记代焕萍说。
“对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保护,实践中要落实到综合保护,绝不仅仅是防性侵,尤其要更加关心有特殊情况的孩子。学生小饭桌在卫生、安全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在肯定了代焕萍的想法后,张军话锋一转,问区委书记刘建芳。
得知目前尚缺乏统一监管,张军建议,要立足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小饭桌从业人员、卫生要有基本的标准要求,应当有管理有检查。就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开展公益诉讼。
“学生宿舍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张军问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长张辉。
“我们现在是不定期检查。”张辉介绍。张军指出,一定要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督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学校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要落实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张军在讲话中指出,家庭保护不仅仅是家长的事,更要落实在学校、邻里、社区、同学家长中,因为他们是最了解孩子家庭情况的。学校保护重在老师、校园、周边。对学校周边危害孩子健康的违法情形要明察暗访,加强治理。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学校保护责任的落实,可不能因为部署了、有规定,就以为这便落实了、可以一劳永逸了。社会保护的落实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具体执行在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司法保护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该严惩的绝不能放纵,该宽的一定要落实好特殊政策,同时作好专门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张军强调,检察机关对每一个个案都要考虑社会背景,深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不能落实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张军还表示: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
背景:去年10月,最高检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呈多发趋势,形势不容乐观。据5月27日最高检在发布会上通报的数据,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检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
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
据介绍,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张军检察长列席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的一起抗诉案件,该案件就发生在河北石家庄。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一所乡村小学的班主任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方多次对多名女童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强奸。此外,被告人还在女生集体宿舍多次猥亵10岁至11岁的女童。
最高法经审理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被告人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案件改判后,张军多次强调,要思考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根据这一要求,检察官对该案“解剖麻雀”,并认真分析近年来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历经三月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这份检察建议书。
开展: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最高检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