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坚决杜绝“以赦谋私” 确保特赦实施公正廉洁
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 (黄钰钦)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30日在北京表示,特赦工作要坚持廉洁公正,严格管理,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以赦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行为,确保特赦实施公正廉洁。
当日,全国特赦实施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在北京召开,陈一新在会上作上述表示。他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深刻认识本次特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依法做好特赦实施工作,确保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针对特赦具体要求,陈一新指出,要坚持紧扣主题,始终聚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这一主题,统筹谋划部署,把握工作节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国庆节前基本完成特赦工作。
“要坚持平稳有序,精准评估特赦实施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陈一新说,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做好释放前的思想教育和释放后的安置帮教,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对其他服刑罪犯及其家属,加强政策宣讲、说服教育,维护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原案受害人及其家属,加强引导、安抚,赢得理解支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负责人在会议上均对本系统特赦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指出,最高检将认真做好特赦实施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特赦活动,以及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特赦案件活动,实行全程、同步监督,及时监督纠正特赦实施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确保特赦对象符合条件、特赦程序依法合规。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则强调,最高法将严格适用范围,规范特赦行为。准确把握特赦决定所规定的特赦范围和适用条件,准确做好特赦对象筛查甄别、审核把关工作,科学审慎地做好罪犯释放后的风险评估,“坚决做到不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也不能放”。
他还强调,最高法将严格遵照特赦决定和《实施办法》办理特赦案件,坚决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公平公正,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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