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森林法修订草案
2019-06-30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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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9日分组审议了森林法修订草案。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胡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9日分组审议了森林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森林法修订草案立足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符合现代林业治理体系的要求。同时也对科学系统保护森林资源以及保障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建议。
张毅委员说,草案第33条“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前面应增加“积极”二字。一些地方保护天然林资源往往采取封山育林的办法,这对限制森林砍伐等是有效的,但有的地方简单地“一封了之”,带来的问题也很严重。
杨志今委员说,草案在森林保护、森林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等方面已经体现了生态保护的理念。建议除了森林面积、木材蓄积量以外,进一步把生物多样性作为森林生态保护的指标之一,为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障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也高度关注。
王东明副委员长说,草案在法律层面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作了初步的顶层设计,这是一大进步。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补偿标准偏低、市场交易体系尚未形成等一些突出问题。建议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运行机制、资金渠道以及资金运作监督等方面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高虎城委员则提出,要加强对林权流转的控制,防止以流转为名从事非林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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