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文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1日在北京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7条举措。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说,《意见》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
刘贵祥介绍,《意见》提出的举措重点有三方面。一是针对本次改革创新举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见,二是针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司法落实措施,三是按照改革精神对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举措。
《意见》明确,为统一裁判标准,积累和总结审判经验,将科创板上市企业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1.5亿多投资者,证券市场与人民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刘贵祥说,为依法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各级人民法院要推进证券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他就《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三点。一是尊重市场规律,创新证券民事诉讼体制机制;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证券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
针对证券民事诉讼中投资者举证难和人民法院查证事实难、认证难等问题,刘贵祥透露,不仅将借力中立专业第三方就证券侵权损失数额予以专业鉴定,还将研究开发建设全国法院证券审判工作信息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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