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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相继回国投案:主动投案才是唯一出路

2019-05-31 06:23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肖建明主动回国投案并

  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5月29日,“百名红通人员”、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肖建明主动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而就在前一天,“百名红通人员”、浙江省外逃犯罪嫌疑人莫佩芬回国投案

  记者梳理发现,5月份主动投案的还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湖南省常宁市委副书记唐奇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陈海勤,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黑龙江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彦春等。

  越来越多“问题干部”主动投案,被舆论称为“主动投案潮”。

  人们不禁要问,“问题干部”缘何主动投案?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主动投案人数增长明显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日前发布的数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共有500余人投案,其中2018年有408人,超过前5年总和。

  这一现象并非广东“特例”。2018年湖北有106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而往年平均仅为个位数;2018年,湖南省投案和主动交代问题的人数同比增长5.8倍。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主动投案人数在全国很多地区显著增长。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至2018年底,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惩腐高压态势带来的强大震慑,监察对象的“扩容”,监督全覆盖的实现,促使投案人数上涨。监察法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在法律层面上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很多此前行使公权力却游离于监督之外的人不再“没人管”。监察体制改革后,河南省监察对象从90万人增加到203万人,黑龙江省监察对象从29万人增加到105万人……

  据报道,云南省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当天,就有华某、谭某2人来到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同样发生在玉溪,该市通海县2名公职人员在监委成立不久后即主动投案。

  “监委成立后我就一直想,‘全覆盖’会不会覆盖到我身上,每天吃不好、睡不着,最后鼓起勇气来主动交代,因为这是我唯一的出路……”通海县教育局张某某带着自己收受的1万元现金来到该县纪委书记办公室,交代了在替别人调动工作过程中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原来我一直心存侥幸,认为纪委主要是管领导干部的,可能管不到我们中学校长。”通海县某中学校长张某某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我从媒体上看到市监委成立当天就有2人主动投案,清醒认识到必须抓住最后的机会,不然后果将很严重。”

  国家监委成立后,追逃追赃力度不断加大,让越来越多心存侥幸的外逃人员放弃幻想回国投案。监察法专列一章,对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做出规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并赋予了“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等权力,成为追逃追赃的履职“利器”。

  各级监委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追逃追赃专案小组,建立案情互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机制,实现追逃追赃工作跨部门无缝对接和有效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看到出逃人员陈愈愈被捕归案的消息后,对我的触动很大。”2019年1月23日下午,74岁满头白发的三亚市原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陈鸿尧潜逃7年后主动到三亚市公安局投案。

  4月25日,潜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姜世强在家人的陪同下,携带3个房本和80余万元现金到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并积极退赃。

  ……

  “违纪违法干部主动投案人数增长与监委成立的时间点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逐渐转化为治理效能。”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如磐石,制度的笼子越织越牢,追逃的“天网”越织越密,监督的触角不断延伸,违纪违法人员的侥幸空间就越来越小。

  什么力量促使他们主动投案

  犯了错的干部迷途知返,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到近年来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

  “领导干部退休15年后投案的,还是头一次碰到。”2019年2月,在浙江省委巡视组完成对绍兴市的巡视后,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投案,而陈建设早在2004年9月就已退休。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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