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辅警和民警近亲属纳入保护对象
新华社长春5月28日电(记者高楠)吉林省公安厅28日正式发布《吉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首次将辅警和民警近亲属纳入维权保护对象。
吉林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许柏峰介绍,实施办法共33条,从组织及职责分工,维权范围、情形及处置,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维权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首次将辅警和民警近亲属纳入维权保护对象,保护辅警和民警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受到侮辱、贬损。
实施办法还将民警受到暴力袭击、聚众哄闹、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恶意投诉炒作、个人隐私被侵犯、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等列为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具体情形。
为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实施办法启动了正当执法免责保护。实施办法规定,民警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吉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孙婷婷介绍,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公安机关不应当受舆论炒作、信访投诉等人为因素影响,不当或者变相追究民警责任,加重对民警的处分、处理。
此外,实施办法还对公安机关加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范、教育训练、装备保障等提出要求,对民警执法权威受到侵犯后的法律援助、医疗救治、抚恤慰问、澄清正名、免责容错、案件督办等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