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中国 >

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内蒙古、广东两名副厅级干部

2019-05-24 16:27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东伟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森源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东伟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王东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江森源决定逮捕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森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江森源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编辑: 运营BX01 ]

中国金融领域第一媒体

更多服务
友情链接

京ICP备11011451号-1

举报热线:(010)12377

举报邮箱:xinhua_ljzjr#ljzjr.cn(#替换@)

合作QQ:1447260813

中国金融时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 2018 ljzjr.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