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被清理后有何替代做法?司法部回应
中新网5月14日电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14日在谈及证明清理后的替代做法时表示,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不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方式办理。
国新办14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情况。
有记者问:司法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彻底清除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目前清理的效果如何?这些证明清理之后有什么替代的做法?
刘振宇称,通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将“为人民服务”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营商环境。
一是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比如,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创新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义乌市分四批取消270项证明材料,基本实现了市域范围内无证明材料的目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是规范了行政行为。比如,四川省成都市对保留的证明事项,以办事指南的形式,规范证明文本样式、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并主动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公布。
三是深化了智慧政府建设。比如,上海市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实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多源实名认证渠道,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四是优化了行政管理方式。比如,广东省公安机关228项民生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公共服务平台,群众填写数据减少了54.6%,报送材料数量减少了44.2%,跑动次数减少了73.9%,有162项实现了“零跑动”。
刘振宇表示,关于取消证明后的替代做法问题,这次证明事项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不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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