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贯彻实施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加强法律贯彻实施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陕检查侧记
5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陕西双亚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5月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陕西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做好功课。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政府部门汇报时,不仅提出了“要紧扣法律规定,多谈问题和建议”的要求,还经常打断发言并发问,目的就是要检查政府部门对于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否到位。
“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改善得如何,企业家的感知最敏锐、最深刻。检查期间,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听取中小企业对于营商环境的感受,希望从企业家的感受中,着重发现研究分析影响法律实施、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
郝明金在执法检查期间指出,目前,整体营商环境已经有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银行融资、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公平待遇。对此,要加强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坚持中小企业平等待遇
5月7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西安召开汇报会,听取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汇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陕西在近些年做了哪些法治方面的保障、这些工作的效果如何,是执法检查组关心的话题。
陕西省副省长赵刚在作情况汇报时说,2018年5月1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的出台使陕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陕西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谢经荣问。
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苏园林回应道,《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加快健全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铁路、机场、电信、油气勘探开发、互联网视听、国防科技、社会服务等领域。”苏园林说。
对于陕西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执法检查组给予了肯定。
郝明金说,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加大扶持、支持力度,推动加强法治建设从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成效显著。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从2005年起,陕西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最初的1000万元逐步增加至2018年的3.63亿元,目前全省各市也都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2014年,陕西省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目前,基金募资已全部到位,累计投资4.14亿元。
汇报材料里提到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欧阳昌琼的注意。
“有没有对资金和基金的实施效果进行过评估?是否还有需要改进之处?”欧阳昌琼问。
“已经进行过评估,总体来看效果不错,在以后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不是要采取点对点的方式,而是要做好公共服务,把中小企业聚集到产业园区中,从而集中、高效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红春说。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六章“市场开拓”中的规定,基本上都是新增加或者修订过的内容,在汇报会上,这部分内容被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蔡玲当作“考题”,提问给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宏伟。
“对于陕西而言,‘一带一路’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我想了解,在加大中小企业外贸促进力度上,陕西都做了哪些工作?还有没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蔡玲问。
王宏伟说,陕西主要从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搭建国际市场开拓的促进平台、培育中小外贸企业主体、压缩进出口单证办理时间等方面,加大中小企业外贸促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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