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有要求有行动
说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一种刻板印象是需要更正的。即:认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外“要我干”的,无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积极主动的时代需求。
中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要我干”还是“我要干”?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
很明显,是“我要干”!
“我要干”,如何干?从正在进行的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透露的许多新信息中,就能看出中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势所趋。
“我要干”的,首先是修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今年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修改,都将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赔偿额度。
4月23日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修改条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
今年,全国人大还将修改专利法,重点是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我要干”的,还有提效。
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提高知识产权的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对标国际最高效率。
去年举行的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曾定下目标:五年内将商标平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压缩到4个月以内,达到目前“OECD”国家,也就是“经合组织”国家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平均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以上,同样达到目前国际上最快水平。
这一目标完成得如何?最新的数据也出来了:商标的平均审查周期,去年已经大幅压减到6个月,今年将进一步压减到5个月以内;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去年已经压减10%,今年将再压减15%以上。
“我要干”的,更有创新。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要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提高保护效果。新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的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也是创新,将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还是一种探索创新,将提高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使中国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得到有效保护。
那么,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为什么越来越积极主动?为什么“我要干”?
首先,是有动力基础。
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中国现在到了需要给创新火上浇油的阶段。
从当前经济发展现状看,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于我有利。我国正加快由工业化向信息化转型发展,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软件等无形资产,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将优化市场环境,更好释放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
其次,是有能力基础。
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截至2018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160.2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1956.4万件,平均每5.8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
中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做的努力,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名列第17位,较2017年又上升5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大幅跃升至2018年的第46位。4月24日举办的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就在主旨演讲中,对中国40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非凡成就表示祝贺,认为中国已成为全球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典范。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