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建为发展赋予“红色动能”
抓好党建为发展赋予“红色动能”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确保党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党组把党建工作当成“副业”的现象的确存在,对党组承担什么职责、如何发挥领导作用的理解和执行还有一些偏差,错误地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忙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而党建工作是做“虚功”,不愿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解决党的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一现象,折射出各级党组,对党建工作固本强基重要地位认识不足,对推动党建任务落实力度把握不够。事实上,党建工作不是“副业”更不是“虚功”,而是要牢牢抓在手上的实干“利器”。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从每个党组抓起。无论是选书记、配班子还是管干部、带队伍,无论是建场所、兴阵地还是抓投入、强保障,无论是创载体、优服务还是严制度、强组织,哪一项都是实打实的工作。党组干部都应自觉把抓党建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按要求完成督导调研、讲党课等党建任务;对重点党建工作,建立项目化管理机制,真正使“副业”变“主责”。当每个党组都抓好了党建工作,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落实,就能为经济发展赋予“红色动能”。
各地区各部门不能把政治性工作当作一般业务性工作来抓,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同时,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全面提升。
党建聚人心,发展注动力,必须加强党组织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夯实党建根基。通过学习新《条例》,促使各级党组对党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增强,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在落实党建工作时,要充分立足于当地实际,从打造特色党建、精品党建入手,采用形式多样、操作性强的活动形式,推动党建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实践创新,确保管党治党活起来,更好地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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