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招聘乱象呼唤专门立法
互联网招聘乱象呼唤专门立法
“低学历也能拿高薪”“两年买车、五年买房就找我”……在一些招聘网站,类似这样颇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比比皆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平台对招聘方的资格审查形同虚设,招聘者的简历可能被投往“黑中介”、传销机构甚至是诈骗公司(4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2017年,李文星因“BOSS直聘网”虚假招聘误入传销集团死亡事件,引发社会对于网络求职平台乱象的广泛关注。随后,多部门纷纷发文,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两年时间过去,互联网招聘依然乱象丛生。第三方投诉平台聚投诉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5月至今,有关58同城、赶集网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投诉达90余起。
根据规定,互联网招聘平台要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加强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认证和信息发布人员的实名认证。但现实中,一些平台所谓系统加人工的双重审核形同虚设。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却还能继续在网上招聘。在求职者遭遇诈骗向平台投诉时,平台往往设置门槛,如必须警方立案才可启动企业审查、赔偿程序。由于程序繁琐,一些求职者只得放弃维权。
与履行审核义务、处理投诉意见的懈怠相比,一些互联网招聘平台对于推广增值服务无比热忱。只要招聘方给平台一笔“渠道费”,就能在公司名称旁标出醒目的黄色“名企”字样。业务员甚至在未核实招聘者身份的情况下,就向对方推荐各种求职季热销招聘套餐,就如何通过审核支招。
据统计,2018年中国互联网招聘用户规模接近2亿,年增长率为15%。部分招聘网站违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造成部分求职者上当受骗,不仅严重损害求职者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招聘行业的健康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专门立法,法律约束不严。
一直以来,我国有关互联网招聘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零散不成体系,可操作性不强。去年出台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也只是笼统地提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电子商务法对于互联网招聘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不过,互联网招聘不同于网购等电子商务,适用电子商务法也有局限性。
比如,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但对于互联网招聘平台来说,理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处,这就出现法律规定和执法主体不相符的问题。只有根据互联网招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专门立法,规范经营行为,厘清法律责任,才能倒逼招聘平台扮演好“守门人”“防火墙”的角色,为广大公众提供真实合法的招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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