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们一张公函吃好几顿 小小接待函里“门道多”
深挖细查“吃公函”
清明节前夕,湖北省各地纪委监委相继开展“四风”问题节前专项督查。本轮督查与往年有所不同,不仅要求持续盯住“餐桌”与“车轮”上的腐败问题,更突出强调盯紧隐入公函中的变异“四风”。
变化源于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互换空白公函报销公款接待费用”“一函多餐”等“四风”变异问题的精准监督。去年一年,湖北全省立案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583起,处理869人,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吃公函”。
一张公函吃好几顿,小小接待函里“门道多”
身为宜城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熊凯去年在核实反映“襄阳市花鼓戏剧团违规公款吃喝”的信访件时,发现该剧团的账面异常“干净”。
“我们是穷单位,平时财务管理抓得严,每笔开支都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是失实举报吗?熊凯带着同事们反复核验账目,两个蛇皮袋的账本被翻了几轮。其中,一个细节引起熊凯的注意,去年4月份,该剧团连续收到市外一家同行业单位的5张公函。熊凯算了算,这个月平均每6天就宴请对方一次。
“什么业务需要来来回回沟通5次?”“是向其他兄弟县市同行索要了一些空白接待函,每个月报账时就填几张冲销……”面对追问,剧团团长张某只好如实交代。原来,该剧团隔三差五就组织聚餐,为让这些餐费“合理”入账,他们与同行单位“换手抓痒”。
与之类似,宜昌市兴山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刘恺介绍,他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函多餐”现象值得警惕。“有些单位把接待函当作吃喝通行证,一张公函就吃了好几顿。而这些超支的餐费又挂到其他正常的接待函下,化整为零隐入公账。”
2017年10月11日,兴山县民政局接待上级来宾11人,既请了午餐又请晚餐,还上了酒水,一共消费3180元。该局与酒店商议,将当天开具的发票压缩到1598元。剩余1582元中的919元挂到11月21日的接待函名下。另外663元等下次公务接待时再找机会。
“他们想让每张公务接待函都顶格报销,物尽其用,账面上也过得去。”刘恺说。如此“变通”,换来的只能是该县民政局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及带队的市领导共4人被追究责任。
公函变异背后的乱作为、不作为
“无函不接待、不报销”。2013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这是公务交往中的硬规矩。
然而,综合湖北省多地监督情况,却有人对这一规定打起了歪主意。“利用公函进行违规吃喝,是用合规形式掩盖违规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变异的公函,是“四风”问题相互交织的结果。
“这里既有领导的乱作为,也有财务人员的不作为。”钟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李汉瑞说。去年4月,该市纪委监委就查处了张集镇人社中心违规接待村干部的问题,该中心向其他单位索要了部分空白接待函,制作报销凭证冲销966元违规用餐费。中心主任和财务人员双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汉瑞说:“一是当前一些单位公函管理随意化,给违规报支留下了缝隙;二是个别财务人员把盲从当成了服从。”
有些单位甚至仅是为了图“方便”,就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去年8月,湖北省潜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徐飚在核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时,发现渔洋镇经管站的接待函存根“不对劲”。“熊口镇发给你的接待函上,为什么盖着浩口镇的大红章?明明接待不同单位,签发单位的笔迹怎么会一模一样?”徐飚找来渔洋镇经管站站长罗某谈话,罗某坦言“是填错了”。原来,当地几个经管站嫌填写接待函太麻烦,遇到公务活动就递上一张空白接待函,任接待单位自由填写报销。罗某“一不小心”就填错了。
最终,罗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空白接待函的所长也受到主管部门惩处。“互递空白函让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形同虚设。”徐飚说,“如果通过交换空白函为各自的违规吃喝打掩护,更是一种包庇行为。”
强化监督,堵塞公函管理漏洞
“四风”隐形变异,监督更需精准。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公函变异,主动作为,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抓实抓细,精准施策,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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