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公布十件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新华社昆明4月16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检察院16日发布消息,截至4月12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提起公诉381件3434人。当天,云南省检察院还公布了十件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据介绍,截至12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45件88人,纠正漏捕298人,漏诉26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67人,不起诉106人;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42件。
典型案例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行霸”等多个类型。
“行霸”类案件。2010年以来,周某纠集10余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挂靠十四冶建设集团下属公司等形式承揽建筑工程获取经济利益,并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昆明市建筑行业等领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于2016年实施聚众斗殴,致两人死亡、多人轻微伤。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起诉指控事实成立,其中对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黑吃黑”类案件。2016年以来,李某、盘某某等10余人长期盘踞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特定路段,对路过的大货车采用追逐、拦堵方式逼停后,对驾乘人员实施抢劫。该团伙数名成员还多次向非法聚赌窝点的摊主强行收取保护费。法院一审判处团伙成员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保护伞”类案件。2015年以来,陈某某邀约多人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文山市一带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中越边境设立走私通道,为走私提供便利、收取“码头费”。该组织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向边防警察行贿、妨害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已将发现涉及“保护伞”的10余起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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