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滇检查侧记(上)
城镇农村两手抓打赢碧水保卫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滇检查侧记(上)
4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云南省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检查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4月初的云南昆明滇池,仍然有红嘴鸥在飞翔——这些从西伯利亚到昆明越冬的鸟儿,还有一些在此流连忘返。这样的场景,让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感到惊喜。
3月31日至4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滇池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在云南执法检查的重点。
“最近几年,我基本上每年都会来昆明,每次都会到滇池看一看,好几次都看到了蓝藻。其实,这次来之前我是不乐观的。没想到,情况比我预期的要好很多。”丁仲礼说。
让执法检查组振奋的是,滇池水质已经达到Ⅳ类,为30年来最好水平。
取得如此成绩,并不容易。云南省省长阮成发说,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云南省每年仍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滇池保护治理。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也不容忽视。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宪庚在向云南省反馈初步意见时指出,云南仍需充分认识到滇池、抚仙湖等湖泊治理的成果还不稳定,磷矿山、磷化工所带来的磷污染对长江等水系生态治理修复仍有较大影响,水污染防治要常抓不懈。
丁仲礼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发挥水污染防治法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珍稀鸟类重现滇池
滇池北部水域接受临岸的昆明市区排放的水污染物最多,水藻最容易富集。4月1日,检查组来到这里检查。
乘船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彩霞特意在甲板上多看了一会儿滇池的水面,然后才回到船舱。干净的水面和不时掠过的红嘴鸥,让她对滇池水质有了直观的感受。
昆明市副市长吴涛介绍说,随着滇池水质的改善,不仅红嘴鸥流连忘返,消失多年的鸬鹚、白眉鸭等鸟类重现滇池,连濒临灭绝的国家珍稀鸟类彩鹮也成群出现在滇池湖滨。如今,滇池湖滨鸟类从2012年的96种增加到2018年的126种。
珍稀鸟类越来越多,蓝藻爆发天数越来越少。
“昆明下大力气开展滇池蓝藻水华防控处置,成效显著,2016至2018年发生中度以上水华天数分别为21天、17天、6天,社会公众对于这样的效果,还是很满意的。”昆明市市长王喜良说。
对此,丁仲礼给予肯定,“我记得前几年来的时候,水面很绿,现在看起来好很多”。
加大滇池流域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减少化肥用量;下大力气抓好钢铁、煤矿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关闭,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通过多措并举和系统治理,滇池的水质达到了30年来最好水平。
一系列工作的背后,是法律制度的支撑。《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加强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提供了制度保障。
城镇管网仍需完善
“滇池不仅是执法检查组检查的重点,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对于滇池的水污染防治,要长期保持高度重视。”丁仲礼说。
尽管滇池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注入滇池的河流水质,直接影响滇池的水质。而在影响河流水质的诸多因素中,有两方面问题多次被执法检查组提及:城镇管网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
4月1日下午,执法检查组来到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检查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昆明城镇排污管网健康度如何?‘跑冒滴漏’情况如何?是否考虑实施管网修复工程?”执法检查组成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水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提问。
对此,负责介绍情况的工作人员坦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昆明主城区的市政雨污排水管网已日趋完善,但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建筑、村庄、小区庭院等,受实施难度、协调工作等因素的影响,雨污分流工作较难推进,且此类项目工程建安费投资不高,但措施费、协调费等较高,项目包装、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难度很大。
引入狐尾藻治污
事实上,昆明市在滇池污染防治工作中,也发现了城市管网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
中国观察
国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