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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鹰:持续全面清理生态环保法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04-02 14:41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持续全面清理生态环保法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履职开局之年的工作重点。2018年,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同王晨、沈跃跃、丁仲礼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八省(区)实地检查。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就近期推动地方开展生态环保法规清理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完成好生态环保法规全面清理工作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清理进展情况如何?

  梁鹰: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全面清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方面。为此,201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向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发函,要求各有关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并于去年11月底前反馈清理工作情况。

  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保法规清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扩大法规清理工作范围,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清理对象不遗漏,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保法规清理工作,并督促本省(区、市)政府抓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从31个省(区、市)反馈的情况看,经全面清理,各地发现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等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法规共1029件,截至2018年底,已修改514件、废止83件,还有432件已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拟抓紧修改或者废止。

  总的来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督促和指导下,各地积极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全面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举措有力,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新理念,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决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

  梁鹰:为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2018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提出有关省(区、市)尚未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没有根据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原有地方性法规作出相应修改的,应当于2018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或者修改工作,并于12月初报告制定、修改生态环保方面法规的情况。

  《意见》还提出,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加强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制定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前提下,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上位法规定,积极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地方立法支持和保障。

  截至2018年底,各地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修改工作,其中新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7件、修改14件。

  记者:我们注意到,决议明确提出:“抓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该如何理解“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

  梁鹰: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除了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还要及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这就需要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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