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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余杭区大学生创业资助
项目征集工作开始啦!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余杭创新创业,2019年区人力社保局与区财政局继续实施余杭区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1.在杭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3.毕业5年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4.2008年1月1日以后,2019年2月28日(含)以前新创办企业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1.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4.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未获得区级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等专项资金(经费)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件:
1.项目无偿资助
1.申请表(按申请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
2.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内容包含:企业概况、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明、户籍、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国外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4.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公司章程;
5.最近三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完税证明(注册不满三年的企业从注册时间起提供);
6.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订单(销售)合同;
7.专职人员花名册;
8.其他能证明公司技术、获得荣誉等方面的材料(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9.承诺书(空白模板从系统上下载)。
2.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1.申请表(按申请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
3.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公司章程;
4.专职人员花名册;
5.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发票需备注地址、起止时间、发票抬头需与企业名称一致);
6.承诺书(空白模板从系统上下载)。
3.续补企业所需材料
1.2018年项目无偿资助
(1)项目运行情况报告;
(2)企业前半年财务报表。
2.2017、2018年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发票需备注地址、起止时间、发票抬头需与企业名称一致)。
申报评审程序
1.网上申请(5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单位登录“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企业CA认证系统:8080/)”,进入“业务办理—人才服务—大学生创业资助(大学生创业企业择优资助、优秀大学生电子商务人才评选、区级大学生创业园认定)—项目无偿资助(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栏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网上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
3.实地考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及申报企业注册地镇街、平台,对创业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核验材料原件,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评审名单与走访分数;
4.专家评审。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通过项目计划书+现场路演形式进行项目评审,确定评审分数;
5.公示:区人力社保局通过网站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并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申请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的执行1、2、3、5、6环节。
资助方式
1.项目无偿资助:经专家评审可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六个等级的项目无偿资助。
经区人力社保局推荐,我区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市级项目评审通过的,由市财政按我区给予的资助金额,再给予50%的资助。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