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女子夜跑被害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被判死刑
2019-04-24 04:45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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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2日,四川“乐山女子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2017年12月14日,31岁的王某欣前
4月22日,四川“乐山女子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2017年12月14日,31岁的王某欣前往绿心公园夜跑后失踪。经查,被告人李健在绿心公园内杀害王某欣,将其挖坑掩埋,之后携带王某欣的手机、金手镯、金戒指、金耳钉、耳机逃离现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并罚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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