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信息服务规范出台 洋外壳也要监管
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月15日起实施。《规定》旨在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就《规定》出台的背景解释道,“区块链技术快速发展,相关应用蓬勃涌现,给国家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发展机遇,便利了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但同时区块链技术被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作为存储、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亟需依法推动服务提供者主动健全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效果。”
明确主体责任 划出创新红线
《规定》指出,“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提醒,《规定》明确提出,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界定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也就是说,基于普通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垂直类传统媒体或信息服务提供商,都不属于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范畴。这类媒体、信息服务提供商仍属于传统的内容提供者,受网信办其他规定及新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规定》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肖飒分析道,即使主体在国外,但在国内设有技术支持部门的,该技术组织同样需要接受区块链新规的规制。肖飒还提到,就数字货币交易所而言,从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起就被定性为非法,与本《规定》无关,《规定》主要约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媒体和区块链公司。
《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六点:一是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三是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四是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五是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或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六是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
与此相适应,《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备案义务。具体说来,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或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填补监管空白 提供后续参考
“互联网从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同理。”肖飒在接受人民网区块链频道采访时表示。此前由于区块链信息服务领域监管的缺乏,不少信息安全的漏洞乘隙而出,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区块链一时沦为泛滥着有害信息的“黑暗森林”。
此次《规定》的出台,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通过信息备案、实名认证等手段,从行业自律到信息服务提供方和使用者多个方面为区块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肖飒评价道,“新规一旦成为现行有效的规则,那么,区块链项目的社区将成为法律上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编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讹传讹。”
谣言、有害信息如果不能及时消除恶劣影响,将带来加剧社会恐慌、摧毁社会信任体系、损害国家形象等严重后果。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刘晓蕾在接受人民网区块链频道采访时表示,《规定》要求实行真实身份认证的举措能够有效促进信息安全。
《规定》从信息服务管理方面为区块链行业立下准绳,并不是将区块链产业纳入监管领域的第一步。
根据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区块链研究室主任李鸣的介绍,从产业发展过程来看,监管层对于区块链产业大致可分为定义、引导和规范三个阶段: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为行业给出了明确的定义;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是对整个行业的引导,引导行业“不该做什么”;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对行业的规范,规范行业“应该如何做”。同时,《规定》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借鉴。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