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两家险资举牌上市公司 险资不能单纯逐利
金融观察
险资作为机构投资者,应该奉行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投资实践中。
继2019年举牌七家上市公司之后,步入2020年以来,险资举牌上市公司的势头仍然不减。1月3日,太平人寿公告了以19.07亿元举牌大悦城的事项。1月14日,国创高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华泰保险旗下华泰资产以近2.8亿元受让大股东占总股本8%的股份。2020年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就有太平人寿、华泰保险两家险资斥资近22亿元举牌两家上市公司,这在此前是不多见的。
为何举牌?太平人寿称,一直将资产优质、风险可控及估值合理的标的公司作为长期投资对象,期望分享其稳定的财务收益。华泰资产则表示,本次增持国创高新股票,主要是看好行业和公司长期发展潜力。说到底,险资举牌“利”字当头,客观上这一现象也较为普遍。
多年来证监会都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险资亦是证监会重点的发展对象。随着越来越多的保险资金入市,险资也已成为资本市场一支重要的投资力量。而且,险资在股市中的投资还常常不乏“神来之笔”,比如多次成功抄底与逃顶。尽管如此,三年前的“宝万之争”,曾导致险资举牌上市公司产生波折,并对险资投资股市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管部门亦开始再次鼓励险资等长期资金入市。年初,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要“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
资本都是逐利的,险资也不例外。作为资本市场一支非常重要的投资力量,险资进入资本市场追求投资收益亦无可厚非,但险资入市,显然又不能单纯地只为利益。基于我国资本市场“新兴+转轨”的特性,险资其实还可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来。
险资作为机构投资者,应该奉行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投资实践中。险资由于规模庞大,众多险资在市场上往往能够形成“扎堆效应”。其大规模的进出,不仅容易引发相关个股的波动,也不利于整个市场的稳定。因此,险资如果能够成为资本市场的长期资金,对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将会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在公司治理方面,险资同样不可缺位。一家上市公司股东榜上,出现险资扎堆现象已成常态。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就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但包括险资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往往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出现缺位的情形,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个人以为,险资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等方面,亦是大有可为的。
而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包括险资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也往往出现集体失语的现象。如今的A股市场,因上市公司违规等方面的原因产生的“黑天鹅事件”并不少见。此时,发出自己的声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理应成为所有投资者的共同诉求,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机构投资者常常会失语。实际上,作为机构投资者,其发出的声音更有力量,也更能引起市场的关注。
此外,险资在支持国企做大做强方面,也可提供助力。像大悦城背靠大股东中粮集团,太平人寿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在优化其资产配置结构的同时,也无形中有利于大悦城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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