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将打击“李鬼”给“李逵”更多用武之地
新华社记者刘慧
最新出炉的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管理提出更明确要求,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这意味着,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将更密切协作,对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而对于真正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私募基金行业有望进入规范、透明、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业内人士指出,负面清单着眼于破解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难、特别是民营企业准入难问题,明确了政府对私募基金行业市场准入管理的边界,通过更加规范透明准入环节管理,力求将真正私募基金行业中的“李逵”和“李鬼”区分开来,目标是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准入标准,降低准入门槛,破除隐性壁垒,鼓励支持优质私募基金企业充分发展。
近年来,不少市场主体反映,一些地区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标准不一,流程不透明。一些“开开停停”的局部短期管制措施导致行业预期不稳定,甚至对民营私募管理机构存在歧视性政策,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构成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清科研究中心董事总经理符星华表示,准入难问题困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已久。此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予以规范,无疑将极大改变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准入难的现状。与此同时,进一步密切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调安排,提升监管效能,有利于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私募领域风险。
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在依法进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同时,将创新工作思路,配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完善登记备案工作,将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放开与自律管理同步落实,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合规优质机构获得感。通过不断提升登记备案标准化和透明度、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登记备案分类分道等8方面的工作促进行业不断发展。
【编辑:黄钰涵】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