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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针对上市公司收购轻资产公司开展专项行权

2019-05-07 21:01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投服中心指出,2011年至2014年上市公司收购这些公司呈现典型高估值、高承诺、高现金支付特征。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程春雨)记者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获悉,该中心梳理显示,2011年至2014年上市公司收购的轻资产公司业绩断层严重,2015年至2017年的轻资产收购事项可能对投资者造成更大损害。对此投服中心将开展专项行权。

 

  轻资产公司是指厂房、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占比较少,净资产规模较小,而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渠道经营等方面投入相对较多的公司,涉及影视、游戏、营销、教育、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应用软件、贸易、投资等行业。

  投服中心指出,2011年至2014年上市公司收购这些公司呈现典型高估值、高承诺、高现金支付特征。73个轻资产标的公司收购时估值普遍较高,估值增值率平均为875.53%;业绩承诺线性高增长,线性增长率平均为23.44%;41个(56.16%)轻资产标的公司涉及现金支付,现金支付额覆盖承诺业绩额的比例平均为107.09%,即现金支付额平均可以覆盖承诺业绩。

  这些轻资产标的公司大多于2016年业绩承诺期满,在披露承诺期后业绩的48项轻资产标的公司中,17项(35.42%)严重断层、11项(22.92%)断层、6项(12.50%)业绩下滑,剩余的14项(29.17%)承诺期后第一年净利润没有下降。

  投服中心表示,现金支付时,上市公司为畸高估值部分多支付了现金,直接损害了原有股东权益;发行股份支付时,为畸高估值多发行的股份,稀释了上市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不同的收购关系下,对投资者权益损害的路径又不相同。

  此外,投服中心强调,2015年至2017年的轻资产收购事项可能对投资者造成更大损害。

  其提供资料显示,2015年至2017年有146件轻资产重大重组事项,涉及124家上市公司、206个轻资产标的公司。与2011年至2014年的轻资产收购事项相比,估值增值率更高,由875.53%提高为1829.59%;业绩承诺增长率更高,由23.44%提高为28.84%;现金支付比例高,现金支付额覆盖承诺业绩额的比例平均值为144.68%;业绩完成精准,各行业轻资产公司业绩完成率的平均值均在95%-110%之间。

  投服中心按照2011年至2014年收购轻资产公司的业绩断层比例58.34%推算,2015年至2017年收购的轻资产标的公司中将有大约100多个发生业绩断层,而断层将集中发生在2018年至2020年,届时上述收购行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侵害将彻底显现。

  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的轻资产公司在承诺期后发生业绩断层的情况,投服中心表示,将开展集中行权。

  一是在中国投资者网上公示2011年至2014年轻资产收购中发生业绩断层的名单,并以典型案例形式分析业绩断层对投资者权益的损害情况;

  二是在中国投资者网上逐项公示2015年至2017年轻资产收购事项的估值增值率、业绩承诺增长率、业绩完成率、股权稀释比例、每股净资产变动等指标,并跟踪其后续业绩承诺实现及承诺期后业绩断层情况,予以时时更新;

  三是以网上行权和发送股东建议函的方式,对收购轻资产公司后发生业绩断层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进行公开问责,质询其在审议收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是否就标的公司的估值、盈利预测等情况进行详细研究,还是仅仅依赖于评估报告;

  四是在中国投资者网上对发生业绩断层的标的公司的评估机构进行披露,并标明其评估事项;

  五是给未披露承诺期后轻资产标的公司业绩的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同时网上行权,督促其进行披露。(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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