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允许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020-02-24 13: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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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
中新社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21日发布消息称,经中国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证监会、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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